2022年上海16區幼升小統籌規則
2022.10.27 916 2

上海大部分公辦小學實行地段對口,按照人戶一致優先原則錄取,當報名人數大于招生計劃時,排序靠后的兒童都有可能面臨統籌。
很多家長關心哪些情況會被統籌?統籌規則又是怎樣的?一起來看看吧!
黃浦區 全區五年一戶 公辦小學招生,對于本區人戶一致的適齡兒童,當報名人數不超過對口學校招收學額時,安排對口入學;當報名人數超過對口學校招收學額時,按照入戶籍時間長短順序安排入學,超出學額部分實行區域內統籌安排入學,黃浦區每戶地址五年內只享有一次同校對口入學的機會。 區教育行政部門將先安排戶籍地與實際居住地一致的適齡兒童就近入學,再根據區域內實際情況統籌安排“人戶分離”適齡兒童入學。 區教育行政部門根據登記入學人數和學校資源分布情況在區域內統籌安排本市戶籍“人戶分離”適齡兒童入學。統籌時參照適齡兒童實際居住時間、與同住監護人的關系等因素先后排序。本市集體戶籍和社區公共戶適齡兒童參照居住地登記入學辦法就讀。 對于申請居住地入學的適齡兒童,按照購房時間、與直系親屬同住情況、實際居住地年限等,先在所居住地街道內的小學統籌安排,黃浦區每戶地址五年內只享有一次同校對口入學的機會。若實際報名登記數大于街道內各學校計劃招生總數時,則在全區小學內統籌,依次順序為: ①適齡兒童的居住地與其直系親屬的戶籍地址相一致; ②適齡兒童與其直系親屬為房產證上的產權人,并共同擁有全部產權; ③其他情況; ④未被民辦小學錄取的適齡兒童。 實施公民辦學校同步招生,未被民辦小學錄取的適齡兒童,根據公辦小學已分配入學的實際情況,以本市戶籍人戶一致優先、同類排序靠后為原則,按照有關學校招生細則安排入學。 區教育行政部門將結合本區實際,統籌安排適齡隨遷子女入學。對于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先在街道內統籌安排,若實際報名登記數大于街道內各學校計劃招生總數時,則在全區小學內統籌。
徐匯區 全區五年一戶 公辦小學招生原則: 1、根據“相對就近、免試入學”的原則,繼續實行對口入學的辦法,統籌兼顧、合理安排,各校繼續實施每戶地址五年內只享有一次同校對口入學機會(多胞胎、二胎和三胎除外)。小學班額不超過45人。 2、對于本區戶籍地(戶主為直系親屬或兒童本人)與居住地(產權人為直系親屬或兒童本人)一致的適齡兒童,當報名人數不超過對口學校招收學額時,安排就近入學;當報名人數超過對口學校招收學額時,按照入戶籍時間長短順序安排入學,超出學額部分實行區域內統籌安排入學。 3、本市戶籍人戶分離適齡兒童選擇居住地登記入學的,先安排戶籍地與實際居住地一致的適齡兒童,再根據區域內實際情況統籌安排“人戶分離”適齡兒童入學。本市集體戶籍適齡兒童參照居住地登記入學辦法就讀,本市戶籍居住廉租房的適齡兒童在廉租房所在地登記入學。 4、符合就讀條件的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統籌安排進入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就讀,優先安排持有積分達標的《上海市居住證》人員的子女。 未被民辦小學錄取的適齡兒童,根據第一批公辦小學驗證和已分配入學的實際情況,以本區戶籍人戶一致優先、同類排序靠后為原則,按照有關學校招生細則安排入學。
靜安區 部分五年一戶 以“相對就近、統籌安排”為原則,根據全區義務教育學校資源分布和人戶分離適齡兒童、少年報名登記數量,以及與購房人或承租人關系、購房或租房年限等實際情況,先安排戶籍地與實際居住地一 致的適齡兒童、少年就近入學,再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人戶分離” 的適齡兒童、少年入學。 區教育局根據區域內學校資源配置及生源分布情況,采取地塊(居委)劃片對口的方法,確定公辦小學的對口入學范圍。 根據報名人數與招生計劃數的實際情況,部分公辦小學的對口入學條件繼續執行:適齡兒童及父母的戶籍須在對口地塊滿2年或3年;戶主為兒童、父或母;房屋產權人/承租人為兒童、父或母。該類學校,每戶地址5年內只享有一次同校對口入學機會。 統籌居住地入學。根據本市有關規定,繼續做好本市戶籍“人戶分離”適齡兒童居住地登記入學工作。區教育局結合本區實際,先安排戶籍地與實際居住地一致的適齡兒童就近入學,再在區域內統籌安排“人戶分離”適齡兒童入學。 來滬人員適齡隨遷子女在本區就讀實行“集中報名、相對就近、統籌安排”的入學辦法。
長寧區 全區五年一戶 本區戶籍地與居住地一致的適齡兒童,根據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懊庠囅鄬徒雽W”的原則,按照學校招生公告中招生范圍對口入學。學校招生公告中有“梯度安排”的,以學校招生公告為準。 2022年長寧區各公辦小學繼續實施每戶地址五年內只享有一次同校對口入學機會的做法(多胞胎、二胎除外)。 對不符合學?!疤荻劝才拧被颉拔迥暌粦簟闭叩娜藨粢恢逻m齡兒童,學校無法安排的,由區教育局在區域內統籌安排入學。 長寧區根據登記入學人數和學校資源分布情況,按照“戶籍地與居住地一致優先”原則,先安排戶籍地與實際居住地一致的適齡兒童,再根據登記入學人數和學校資源分布情況在區域內統籌安排“人戶分離”適齡兒童入學。 本區戶籍集體戶口適齡兒童參照居住地登記統籌安排入學的辦法就讀。本區戶籍居住廉租房的適齡兒童在廉租房所在地登記,統籌安排入學。
普陀區 部分五年一戶 本市戶籍適齡兒童的戶籍所在地址與實際居住地址相一致,且與其監護人的戶籍地址及房產證地址相一致。 各公辦學校根據適齡兒童戶籍遷入的時間排序,優先安排“人戶一致”的適齡兒童對口入學。 以“戶籍與居住地一致優先”和“統籌安排”相結合為原則。先安排“人戶一致”的適齡兒童就近入學,再根據本市戶籍人戶分離適齡兒童驗證人數和學校資源情況,統籌安排至普陀區范圍內學額有空余的學校。 區教育行政部門及學校會依據招生計劃數、實際驗證人數,根據適齡兒童與居住地產權人、戶主的關系,實際居住的年限長短等實際情況按順序統籌安排。 教育行政部門及學校按照來滬人員持有《上海市居住證》且達到標準積分、持有《上海市居住證》未達到標準積分;購房、租房等情況的先后順序在區內統籌安排隨遷子女入學。 以上各類適齡兒童,凡不符合學校招生條件的,須填寫《2022年普陀區小學一年級新生登記統籌安排告知書》,承諾服從區域統籌安排。
虹口區 全區五年一戶 公辦小學入學安排: 1.學校應按區教育局確定的相對就近入學招生范圍和招生計劃,按照“相對就近、免試入學”的招生原則,招收轄區內符合入學條件的適齡兒童入學。 2.本區“人戶一致”的適齡兒童,當公辦小學報名人數大于招生計劃數時,學校根據適齡兒童與戶主關系、房產情況、戶籍遷入時間等要素排序安排入學。未被民辦小學錄取的適齡兒童,根據第一批公辦小學驗證和已分配入學的實際情況,以本區戶籍人戶一致優先、同類排序靠后為原則,按照相關學校招生細則安排入學。未能對口入學的適齡兒童將統籌安排相對就近的公辦小學就讀。 3.選擇申請在居住地就讀的人戶分離適齡兒童,按照“人戶一致優先”原則,先安排戶籍地與實際居住地一致的適齡兒童就近入學,再根據報名人數和已分配入學情況,統籌安排“人戶分離”適齡兒童入學(居住地登記入學實施細則另行制定)。 4.本區集體戶籍適齡兒童參照居住地登記入學辦法就讀。居住本區廉租房的適齡兒童可憑戶口簿及相關居住證明在廉租房所在地登記就近入學。 5.來滬人員隨遷子女入學安排。報名信息核對通過的,按照《上海市居住證》且積分達到標準分值、持本區房產證情況、《上海市居住證》《就業失業登記證》年限等先后順序,統籌安排隨遷子女入學。
楊浦區 部分五年一戶 本區繼續實行“一個戶籍地址,五年內只享有一次同校對口入學機會”(同一居住戶二孩除外)。如地段內適齡兒童數大于招生計劃數的學校,可根據適齡兒童全家戶口入戶情況、入戶年限等人戶信息制定招生方案,并在學校網站公示。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屬于三代直系親屬以外的掛靠戶口,由區教育局在區域內統籌安排入學。 區教育局根據2022年楊浦區本市戶籍“人戶分離”適齡兒童入學實施細則,按照“戶籍與居住地一致優先”原則,先安排戶籍地與實際居住地一致的適齡兒童就近入學,再根據登記入學人數和學校資源分布情況在區域內統籌安排“人戶分離”適齡兒童入學。 本市戶籍的集體戶口適齡兒童參照居住地登記入學辦法就讀。本市戶籍居住廉租房的適齡兒童可憑戶口簿及相關居住證明在廉租房所在地登記入學,由區教育局安排就近入學。 教育局結合本區實際,對符合入學條件的適齡來滬人員隨遷子女,按照“集中登記、相對就近、統籌安排”原則,統籌進入到公辦學校接受義務教育。
閔行區 部分五年一戶 區教育局根據“戶籍地(戶主為直系親屬或本人)與居住地(產權人為直系親屬或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一致優先”的原則,先安排該類對象就近入學。當報名人數不超過學校招收計劃數時,安排就近入學;當報名人數超過計劃數時,按照適齡兒童戶籍遷入時間先后排序安排入學,超出部分實行區域范圍內校際間統籌安排就讀學校。 對本市戶籍“人戶分離”的下列三類對象,原則上安排就近入學: 1、本市戶籍因市政動遷、由動遷辦安置在閔行區的,憑本市戶籍、市政動遷安置協議等,在安排“戶籍地(戶主為直系親屬或本人)與居住地(產權人為直系親屬或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一致”適齡兒童入學后,參照上述操作。 2、本市戶籍配住廉租房家庭的適齡兒童,憑戶口簿、《本市戶籍人戶分離人員居住登記申請回執》、配住廉租房居住協議等,在安排完成“人戶分離”第一類規定情況入學后,參照上述操作。 3、本市外區戶籍但持閔行區房產證(產權人為父母或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的適齡兒童,在解決第二類規定情況入學后,參照上述操作。 持有效期內《上海市居住證》且積分達到標準分值人員的同住子女,參照本市戶籍人戶分離居住地入學政策。若居住證地址與閔行區房產證(產權人為父母或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一致,憑積分達標的上海市居住證、戶口簿、房產證及適齡兒童有效期內的《上海市居住證》、或《居住登記憑證》,在解決第三類規定情況入學后,參照上述操作。 由于個別地區適齡兒童、學生人數相對集中,轄區內報名人數遠超學校招生計劃數,為確保全體適齡兒童、學生入學和保持招生地段范圍的相對穩定,根據當年招生工作摸底情況,對公辦學校進行區域范圍內校際間統籌安排招生工作。方法如下: 1、對于閔行區戶籍地(戶主為直系親屬或本人)與居住地(產權人為直系親屬或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一致的適齡兒童、學生,當報名人數不超過對口學校招收計劃數時,安排就近入學;當報名人數超過對口學校招收計劃數時,按照適齡兒童、學生戶籍遷入時間先后排序安排入學,超出部分實行區域內統籌安排入學。 2、具有本市戶籍,因“市政動遷”戶籍暫時沒有遷入閔行區居住地的適齡兒童、學生,憑動遷證明在安排完成第1條規定情況入學后,參照上述操作。 3、本市戶籍配住廉租房的適齡兒童、學生,可憑戶口簿和配住廉租房相關居住證明等在安排完成第2條規定情況入學后,參照上述操作。 4、非閔行區戶籍但持閔行區房產證(產權人是父母或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的適齡兒童、學生(需要提供符合當年招生相關規定的材料),在安排完成第3條規定情況入學后,參照上述操作。 說明: (1)對于區域內入學矛盾突出的學校實施每戶地址五年內只享有一次同校對口入學機會(多胞胎、二孩除外)。五年內已有適齡兒童入學的,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入學。部分公辦學校的對口入學條件繼續執行適齡學生戶籍遷入時間必須滿1年及以上(具體情況可參見各學校的招生公告)。 (2)閔行區集體戶籍適齡兒童參照本市戶籍人戶分離適齡兒童回居住地入學工作辦法就讀。 (3)如家長不選擇報名公辦小學,又未被民辦小學錄取的,根據第一批公辦小學驗證和已分配入學的實際情況,以“本區戶籍人戶一致優先、同類排序靠后”(比如同屬人戶一致類,即排在此類靠后)為原則,按照當年度區、校招生政策和細則安排入學。 2022年需統籌的若干區域分組情況 小學部分?: 實驗小學(莘松校區)、實驗小學(春城校區)、實驗小學(景城校區)、實驗小學(畹町校區)、曹行小學為一組; 康城學校(小學部)、花園學校、莘松小學為一組; 明強小學(東校區)、明強小學(西校區)、明強二小、黎明小學、七寶實驗小學、航華二小為一組; 平南小學、平南小學(平吉校區)、日新實小、平陽小學、新梅小學、明星學校(小學部)、古美學校(小學部)為一組; 田園外?。ń鸲夹^)、田園外?。ㄣy都校區)、田園二外小、顓橋小學、君蓮學校(小學部)為一組; 復旦大學附屬閔行實驗學校、羅陽小學為一組; 上師大三附小、浦江一小、世博小學為一組。
寶山區 如登記入學的學生數小于或等于學校招生計劃數時,按照“就近對口入學”的原則,安排學生進入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就讀;如登記入學的學生數大于學校招生計劃數時,按照“戶籍地與居住地一致優先”原則,先安排戶籍地與實際居住地一致的適齡兒童,再統籌安排本市戶籍“人戶分離”的適齡兒童入學,統籌時參照適齡兒童實際居住時間、與同住監護人的關系等因素先后排序。 本區集體戶籍適齡兒童參照居住地登記入學辦法就讀。本市戶籍居住廉租房的適齡兒童可憑戶口簿及相關居住證明在廉租房所在地登記入學,由區教育局安排就近入學。 自2020年起,本區同一街鎮范圍內“人戶分離”的適齡兒童和小學畢業生,不受理其居住地入學登記申請。 區教育局結合本區實際,統籌安排適齡隨遷子女入學。來滬人員隨遷子女入學,小學階段以安排進入公辦學校為主,部分區域確實無法安排公辦學校入學的,統籌安排進入政府購買服務的以招收隨遷子女為主的民辦小學就讀。
嘉定區 部分五年一戶 根據“就近免試入學”的原則,安排適齡兒童入學。當報名人數不超過對口學校招生計劃數時,安排就近入學;當報名人數超過對口學校招生計劃數時,按照適齡兒童戶籍遷入時間先后排序安排入學,超出部分實行區域內統籌安排入學。 區教育局從2020年起對本區入學需求突出的公辦小學,實施“五年限一”政策,具體為:同一居住地址五年內只享有一次同校對口入學機會(多胞胎、二胎除外),為保持政策延續性,該辦法逐年過渡到位。2022年申請入學的同一居住地址未安排對口入學須滿兩年,依次類推,直至滿五年。 區教育局和各街鎮根據登記入學人數和學校資源分布情況在區域內統籌安排本市戶籍“人戶分離”適齡兒童入學。本區集體戶籍適齡兒童參照居住地登記入學辦法就讀。 本區戶籍居住廉租房的適齡兒童可憑戶口簿及相關居住證明在廉租房所在地登記入學,由區教育局安排就近入學。 本區其他寄放戶口(含集體戶口)的適齡兒童,參照居住地登記入學辦法,由區教育局視公辦學校招生實際情況統籌安排。 來滬人員隨遷子女入學,小學階段統一安排進入公辦學校。街鎮要依據區域教育資源和入學需求制定相應入學統籌細則,并報區教育局審核備案。 浦東新區 部分五年一戶 入學條件及安排方式: 1.本區戶籍“戶籍地與居住地一致”的適齡兒童,按適齡兒童本區戶籍所在地地址安排對口入學。戶籍遷入日期、產證上的登記日期截止為2022年6月19日。 2022年,本區繼續在部分學校實行“一個門牌號一居住戶,五年內只安排一次同校對口入學(同一居住戶多孩除外)”的政策(以下簡稱“五年一孩”政策)。各相關學校要建立對口入學新生信息庫,加強入學新生信息比對。2022年起,部分學校對入學的適齡兒童設定入戶時限要求。 如學校對口招生地段內登記入學的適齡兒童數超過招生計劃數,由招考中心按照適齡兒童戶籍遷入時間先后等排序安排入學,超額部分作統籌安排。 2.本市戶籍“人戶分離”(居住地具備相應房產證)的兒童,待區域內“戶籍地與居住地一致”兒童安排后,視學校招生情況,按房產證地址就近安排入學。產證上的登記日期截止為2022年6月19日。 3.符合入學條件的來滬人員隨遷子女,其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內《上海市居住證》,且積分達標準分值:居住地有相應房產證,參照本市戶籍“人戶分離”的兒童就近安排入學,產證上的登記日期截止為2022年6月19日。居住地無相應房產證的,根據實際居住地址,統籌安排入學。 4.動遷戶子女,可憑動遷協議書安置地址就近安排入學。另行租賃房屋居住的,統籌安排入學。 5.本市戶籍居住本區廉租房(經濟適用房)的適齡兒童:廉租房(經濟適用房)的承租人(買受人)須為兒童父母(提供相關證明),可按居住的廉租房(經濟適用房)地址就近安排入學。 6.本市外區戶籍“人戶分離”(居住地無相應房產證)的適齡兒童(少年),按居住地統籌安排入學。 7.其余符合入學條件的來滬人員適齡隨遷子女,其所持的居住證件上的居住地址,應與其父母所持居住證件上的居住地址相一致,且居住地址在本區。 本區在園的適齡隨遷子女原則上按就讀幼兒園,統籌安排入學。非在園的適齡隨遷子女在規定的時間內,按居住地址就近通過區級指定登記點完成入學信息登記,由招考中心統籌安排入學。 松江區 部分五年一戶 (一)“人戶一致”入學辦法 符合條件的本區戶籍“人戶一致”適齡兒童,根據兒童在本區的常住戶籍地地址安排對口入學。 2022年,“人戶一致”適齡兒童數超過學校招生計劃數時,按“戶籍遷入年限”或“房產證年限”中較長的一個作為排序依據。超出學額部分由教育考試中心就近統籌安排入學。其他情況由教育考試中心統籌安排入學。 2022年,申請在上海外國語大學松江外國語學校、東華大學附屬實驗學校、松江區民樂學校就讀的兒童和學生,同一居住類房產地址未安排對口入學須滿1年。不符合此項政策的適齡兒童,由區教育考試中心統籌安排入學。 (二)本市戶籍“人戶分離”入學辦法 區教育考試中心按照“人戶一致”優先,先安排戶籍地與房產地一致的適齡兒童對口入學,再根據登記入學人數和學校資源分布情況在區域內統籌安排“人戶分離”適齡兒童入學,安排時參照房產證年限先后等排序,優先安排產證年限四年及以上的兒童。 在安排好符合條件的“人戶一致”適齡兒童對口入學后,視學校招生情況,就近統籌安排入學;在本區無相應房產的,視資源情況,原則上在就讀區域內(城區五所街道、九亭地區或各鎮)整體統籌安排入學。 因動遷原因,戶籍尚未遷移至安置地的,或居住地安置房產尚未辦理產證的,按安置地址就近統籌安排入學,另行租房居住的兒童整體統籌安排入學;居住本區廉租房的本市戶籍適齡兒童,憑相關證明就近統籌安排入學。 其他情況由教育考試中心統籌安排入學。 (三)來滬人員隨遷子女入學辦法 積分達到標準分值且在本區有居住類房產,房屋產權人為適齡兒童本人或父母,參照“本市戶籍人戶分離入學辦法”,在安排完“人戶一致”類兒童和學生后,就近統籌安排入學,優先安排產證年限四年及以上的兒童。 積分未達到標準分值但在本區有居住類房產,產權人為適齡兒童本人或父母,統籌安排入學。 積分達到標準分值在本區無房產的來滬人員隨遷子女,視資源情況,原則上在就讀區域內(城區五所街道、九亭地區或各鎮)整體統籌安排入學。 其余符合入學條件的來滬人員隨遷子女,小學階段統籌安排進入政府購買服務的民辦小學就讀。 (四)報名民辦學校未錄取學生入學辦法 報名民辦小學又未被民辦小學錄取的學生,以“人戶一致優先、同類排序靠后”為原則安排入學。
1.本市戶籍:戶籍與房產證權利人相一致,直系戶籍(戶主為本人、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直系房產(房產權利人為本人、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當該檔次中的人數超過了學校招生計劃數,則根據適齡兒童(學生)戶籍遷入的時間順序,依次排序,額滿為止。 2.本市戶籍:戶籍與房產證權利人不一致,直系房產。當該檔次中的人數超過了學校招生計劃數,則房產證權利人為適齡兒童(學生)本人及父母的優先,其他直系親屬的靠后,額滿為止。 3.本市戶籍:戶籍與房產證權利人不一致,直系戶籍。當該檔次中的人數超過了學校招生計劃數,則根據適齡兒童(學生)戶籍遷入的時間順序,依次排序,額滿為止。 4.非本市戶籍:積分達標(120分)且有直系房產。 5.本市戶籍:戶籍與戶主非直系,房產為非直系。 6.非本市戶籍:積分達標(120分)但無房產。 7.非本市戶籍:有直系房產但積分不達120分。 8.非本市戶籍:符合上海市入學條件,無房產且積分不達120分。當該檔次中的人數超過了學校招生計劃數,則根據父母一方居住證辦理的時間順序,依次排序,額滿為止。 當以上幾類中遇到相同條件時,安排順序以房產證辦理時間長短(年限長的優先)依次排序,額滿為止。戶口遷入、房產辦理認定截止時間為2022年6月19日。
本區戶籍適齡兒童入學安排: 1.居住地在本區且“人戶一致”的適齡兒童根據其居住地所在的街鎮對口安排小學入學。 居住地在濱海地區、朱涇鎮等招生區域內且“人戶一致”的適齡兒童按照小學對口招生入學劃片方案實施;居住地在其它鎮且“人戶一致”的適齡兒童升入所在鎮小學,一個鎮有兩所及以上小學的,按撤鎮前的學區對口升入小學。 當報名人數超過對口學校招收學額時,區教育局將按照適齡兒童與戶主關系、自購房年限及入戶年限等要素排序安排入學,超出學額部分實行區域內統籌安排入學;本區戶籍適齡兒童屬于三代直系親屬以外的掛靠戶口,由區教育局在區域內統籌安排入學。 2.居住地在本區但非“人戶一致”的適齡兒童根據其居住地所在的街鎮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入學。根據學生與戶主關系、自購房及入戶年限等因素統籌安排。 隨遷子女入學安排: 根據轄區內公辦學校學額數,統籌安排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入學。 1.對符合基本條件的隨遷子女,如果本人或其法定監護人持有本區自有住宅類產權房的,在住宅類產權房所在地統籌安排進入公辦學校入學。 2.對符合基本條件的隨遷子女,如果本人或其法定監護人在本區沒有住宅類產權房,只有租賃房的,在公辦教育資源緊缺的情況下,統籌安排進入周邊的公辦學校就讀。 3.隨遷子女本人持有投靠類居住證者,在統籌安排時優先。 4.隨遷子女父母一方持有有效期內的《上海市居住證》且積分達到標準分值(120分)者,在統籌安排時優先。
公辦學校本市戶籍學生招生排序細則: 一、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招生,當網上報名人數超過對口學校招生計劃數時,根據人戶一致(戶籍與自有房居住地一致)優先原則和本區人戶分離實施方案,招生排序按以下順序安排,額滿為止: 1、適齡兒童人戶一致,居住地產權人為適齡兒童父母、本人,擁有(或共同共有)全部產權;戶主為適齡兒童父母、本人。 2、適齡兒童人戶一致,居住地產權人為適齡兒童祖父母、外祖父母,擁有(或共同共有)全部產權;戶主為適齡兒童父母、本人、祖父母、外祖父母。 3、適齡兒童人戶分離,居住地產權人為適齡兒童父母、本人,擁有(或共同共有)全部產權。 4、適齡兒童人戶分離,居住地產權人為適齡兒童祖父母、外祖母,擁有(或共同共有)全部產權。 5、適齡兒童人戶一致,居住地產權人為擁有部分產權的適齡兒童直系親屬或本人。 6、適齡兒童人戶分離,居住地產權人為擁有部分產權的適齡兒童直系親屬或本人。 7、適齡兒童人戶分離,居住地為租賃房,且辦理人戶分離登記滿1年。 8、其他情況。 具備相同條件安排順序以房產證辦理時間長短(年限長的優先)依次排序;房產證辦理時間長短相同的以適齡兒童入戶年限長短(年限長的優先)依次排序,額滿為止。戶口認定截止時間為2022年6月15日。 報名民辦學校未被錄取的,如對口學校尚有余額時,按照以上順序排序,額滿為止,超出部分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入學。 人戶分離適齡兒童居住地登記入學,由區教育局按照以下順序統籌安排入學: 1、居住地產權人為學生父母、學生本人,擁有(或共同共有)全部產權。 2、居住地產權人為學生祖父母、外祖父母,擁有(或共同共有)全部產權。 3、居住地產權人為擁有部分產權的本市戶籍適齡兒童直系親屬或本人, 4、居住地為租賃房; 說明:當居住地登記報名的適齡兒童人數超過學校招生計劃人數時,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具備相同條件安排順序以房產證辦理時間長短為依據。 非本市戶籍招生排序細則,招生排序按以下順序安排,額滿為止: 1.申請人父母一方持《上海市居住證》且積分達到標準分值,且明確其子女享受積分待遇;2.在轄區內自購產權房,產權人為申請人的父母、本人,擁有(或共同共有)全部產權。 2.申請人父母一方持《上海市居住證》;在轄區內自購產權房,產權人為申請人的父母、本人,擁有(或共同共有)全部產權。 3.申請人父母一方持《上海市居住證》且積分達到標準分值,且明確其子女享受積分待遇;在轄區內租賃房屋居住。 4、申請人父母一方持《上海市居住證》;在轄區內租賃房屋居住。 具備相同條件的情況下,以本市職工社會保險繳納時間長短(年限長的優先)依次排序,額滿為止。本市職工社會保險繳納認定截止時間為2022年6月30日。
崇明區 全區三年一戶 排序細則: 1.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少年的居住地與戶籍所在地一致,且戶主為直系親屬或學生本人。 如對口招生區域內“戶籍地與居住地一致”登記入學適齡兒童網上報名公辦小學人數超過學校招生計劃數,將按照取得房屋產權時間先后排序安排入學,額滿為止,超過部分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入學。 經第一批公辦小學驗證和已分配入學,尚有余額時,報民辦小學未被錄取的,按照取得房屋產權時間先后再次排序,額滿為止。超出部分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入學。 2.本市戶籍適齡兒童的居住地址與戶籍地址不一致,居住地產權人為學生父母或本人,并擁有全部產權。 3.本市戶籍適齡兒童的居住地與戶籍所在地一致,且戶主是其三代以內旁系親屬。 4.本市戶籍適齡兒童的居住地與其父母的租房地址相一致,且居住地址與戶籍地址在不同鄉鎮。 5.其他情況。 以上情況均要根據居住地學校學額情況和學生實際居住年限的長短等因素在區域內統籌安排,在同一地址居住戶內三年內原則上只有一次同校入學機會(二孩除外),同時還須經過區教育局審核。 本市戶籍的集體戶口適齡兒童參照居住地登記入學辦法就讀。本市戶籍居住廉租房的適齡兒童可憑戶口簿及相關居住證明在廉租房所在地登記入學,由區教育局安排就近入學。 來滬人員隨遷子女報名公辦小學,安排進入本區公辦小學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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